關于納稅帳戶與交納稅款的政策通知
來源:海陵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2007年六月,中國人民銀行海陵分行、海陵區國家稅務局、海陵區地方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海陵公司納稅帳戶的政策文件,主要內容為: 1、海陵區以前只有農業銀行可以開設企業納稅帳戶,公司基本帳戶和納
2007年六月,中國人民銀行
海陵分行、海陵區國家稅務局、海陵區地方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海陵公司納稅帳戶的政策文件,主要內容為:
1、海陵區以前只有農業銀行可以開設企業納稅帳戶,公司基本帳戶和納稅帳戶可以分屬不同銀行。新政策規定,除農業銀行外,增加四家銀行,即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海陵銀行、保稅區發展銀行,可以在上述銀行開設基本帳戶的同時,其基本帳戶可以作為納稅帳戶。
也就說,公司基本帳戶開在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海陵銀行、保稅區發展銀行,就不需要再開納稅帳戶,公司基本帳戶享有納稅帳戶功能。
2、若公司基本帳戶開在這五家銀行之外的商業銀行,還需要在農業銀行開設納稅帳戶。
3、公司基本帳戶開在上述五個商業銀行,需與銀行簽訂委托劃轉稅款協議書,并報主管稅務部門后,才可以正式作為納稅帳戶,并可享有網上電子申報稅款劃轉。
4、公司基本帳戶開在除農業銀行以外的上述商業銀行,需把原來開在農業銀行的納稅帳戶
注銷,申請基本帳戶網上電子申報稅款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