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公司注冊流程越來越合理了嗎?
來源:吳中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提問:我是合資企業的法人,來自香港,現在想由國外進口自用車.具體要去哪里辦理,需要什么文件?我的廠在南通,我現在住在南京.
回答:海關現行監管規定,非居民長期旅客中的常駐人員可以進境機動車輛,每人限1輛。海關予以征稅放行。常駐人員申請進口機動車輛,應當由本人或其委托的報關企業向主管海關提交書面申請。經主管海關審核批準后,必須在批準之日起六個月內從指定口岸運進,并憑主管海關的審批單證和其它相關單證向車輛的進口地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非居民長期旅客”是指經公安部門批準進境并在境內連續居留1年以上(含1年),期滿后、仍回到境外定居的外國公民、港澳臺地區人員、華僑。 “常駐人員”是指非居民長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員: 1.境外企業、新聞機構、經貿機構、文化團體及其他境外法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在境內設立的并在海關備案的常設機構內的工作人員; 2.在海關
注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內的人員; 3.入境長期工作的專家。 境外法人駐境內常設機構內的常駐人員申請進口機動車輛應向海關提交以下證件: 1.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進出境證件正本及復印件; 2.《 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工作證》正本及復印件; 3.長期居留證正本及復印件; 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 5. 提(運)單、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常駐機構備案證》或者所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 如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南京海關通關熱線0571-87630366咨詢,
合資企業進口自用車